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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9节(2 / 2)


  “你还记得这个本子吗?”间隙得了空,茅楹问。

  当年茅楹性格毛躁,做什么事都丢三落四,不是忘了这个,就是记不得那个,臭毛病屡教不改,午暝就给她买了这本记事本,每天睡觉之前督促她把第二天要做的事情一一罗列出来,没想到三年了,她把这个习惯坚持了下来。

  午暝看了她一眼,却没接话,语速不减:“你们走地道,会遇到很多分叉路口,记住,只要是遇到选择,一律往左……”

  茅楹心中咯噔一声,她知道时间可能已经所剩无几,终于走到强弩之末,她执笔的手剧烈地颤抖起来,一颗液体滴落到纸上,黑色墨水迅速洇开。

  “别怕。”午暝轻声说,手“覆上”她的,“我不怕,你也别怕,该来的总会来。”

  “我不怕,我很勇敢,我一直……”茅楹死死地攥着笔,似乎是想从硬质的钢笔壳上汲取到金属坚硬的力量,可她的哽咽出卖了她,“我一直有按照以前的约定,好好吃饭,好好生活,没有想你,没有失眠……还把你的所有照片删的干干净净,你不知道我有多好,我……”

  她的哽咽逐渐发展成啜泣,继而掷开笔,演变成嚎啕大哭。

  “你做得真棒。”午暝的声音听上去十分艰难,断断续续似乎难以为继,“以后也要继续保持。

  对我来说,今天是解脱,你该为我感到高兴,三年前我早就该走了,肉体的消亡就意味着死亡,我只是拼命撑着一口气想再……算了,不说了。楹楹,你别看我了,乖,闭上眼睛。”

  茅楹却不肯,尽管泪水已经彻底模糊了她的视野,她依旧瞪大了红肿的杏眼,生怕一个眨眼,人就彻底从她的世界消失不见。

  “小风。”午暝唤道。

  “我在呢。”陆惊风早就出现在崩溃的茅楹身后。

  午暝的魂体渐渐隐去,他道:“当初如果是我有危险,你也会做出跟我一样的选择。”

  陆惊风没说话,攥紧了拳头,指甲深深地嵌进皮肉,他明白午暝的意思,就算到了这个地步,这人也要告诉他,让他不必自责。

  “你个傻子。”他苦涩地撇了撇嘴角,就再也说不出什么像样的话。

  最后消散前,午暝附在茅楹的耳边,悄悄说了句什么。

  茅小姐哭得更凶了。

  陆惊风在往后余生漫长的岁月里回想起来,茅楹后半生所有的泪水加起来,都没有今日流得多,那撕心裂肺的嚎哭听起来令人心悸,整个空旷的停车场都被她透骨的悲伤所淹没。

  午暝这个名字,也从这一刻起,成了一道讳莫如深的疤,血淋淋地烙印在二人心头。

  ……

  天刚蒙蒙亮,树叶上的露水经过一夜漫长的堆积,直到地心引力大于表面张力,便决绝地滑落,那一闪即逝的濛濛弧线显露出一些初秋降临的端倪。

  一行人沉默地沿着一条崎岖的石子路抄近路上山。

  队伍很精练,三男两女,打头的那位个子最高,长相也是这里面最出色的,甚至把队伍中间的那两个女人都比了下去,他拄着一根登山杖,把小径两旁疯狂生长的荆棘野草一一拨开。

  “我打小就住在云上山山脚下,真没听说过这里有什么瀑布,你们会不会搞错咯?”

  说话的是一名其貌不扬的娇小女子,由于皮肤黝黑,看不出具体年纪,但从嗓音以及抑扬顿挫的语调可以辨认,很年轻。

  “不会错的。”其余人都保持着缄默,只有走在队伍最后的帅哥回答了她,“再往深了走走,说不定位置隐蔽,流量又小,所以你们都没注意到。”

  这位帅哥好像是姓陆,无论是看上去,还是相处起来,都让人觉得身心舒畅,比起前面那位长得俊美但基本不拿正眼看人的酷哥,阿笙显然更愿意亲近他,于是一路上变着花样地撩拨。

  “小哥哥你多大啦,二十五?二十六?有女朋友吗?家住哪里呀?”

  一连串的问题抛下来,陆惊风客客气气地挑了两个回答:“快三十了,家么,在汉南二环贷款买了套房子。”

  阿笙却没那么好糊弄:“咦?还有一个问题怎么不回答?小叔叔长得这么帅,一定是名草有主了吧?”

  听了年纪,她聪明地把小哥哥换成了小叔叔。

  陆惊风笑了笑,没作声。

  阿笙于是甩着手中的狗尾巴草感叹:“不知道是哪位美女小姐姐这么幸运哦。”

  这个叫阿笙的女孩,就是费天诚请来的外援。

  费天诚原本是要请女孩的爷爷出山,但老头子上个月不慎摔断了腿,无法,退而求其次只得邀了膝下孙女同行。

  阿笙大名王愿笙,别看她小小年纪刚刚成年,却已经是跟着盗墓业赫赫有名的王老夫子走南闯北,身经百战的老江湖。

  “阿笙,你能不能别一直叨叨叨,嚼得我脑阔疼。”

  费天诚就跟在林谙身后,只觉得周身温度越来越低,明明还是夏末,却冻得他鼻涕直流,他估摸着大概是林少不满阿笙总说话,打扰了少爷平静的内心世界,于是开口提醒了一句。

  阿笙也不是不识趣的女孩,咕哝了一句什么,停止了查户口一般的盘问,她开始盯着前面的短发女人发呆。

  女人长得不赖,全程一言不发,很神秘地压着一顶黑色鸭舌帽,队伍行走的速度很快,连她这种常年奔波的土夫子都觉得有点上气不接下气,但这个女人始终都能跟上这帮男人的节奏,不抱怨,也不拖后腿,就是这份体力,想来跟这群人一样,也不是一般人。

  只是阿笙无意间从帽檐下瞥了一眼,总感觉女人的眼睛很哀伤。

  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。

  云上山之所以叫云上山,就是因为此山海拔很高,山峰隐没在云层上方,兼之陡峭险峻,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名胜古迹值得开发,寻常少有人来。

  而他们现在正在最为艰险的山的南面攀登,虽然不至于一脚踩空摔下悬崖,但湿滑的苔藓众多,得特别谨慎小心,才能保证不频频滑倒。

  “靠,这都第三回 了,再摔一次,我这金贵的臀部都得裂成八瓣儿了!”费天诚揉着屁股在陆惊风的搀扶下爬起来,掸掸手上墨绿色的苔藓痕迹,苦笑连连。

  原地休整,林谙把便携水壶拧开,递给陆惊风:“这附近一定有水源。”

  陆惊风直接转递给茅楹:“嗯,苔藓多得很不正常。”

  茅楹喝了一口水,润了润干裂的嘴唇:“风哥,如果真有瀑布,不会一点水声都没有吧?”

  “我说也是。”阿笙插话,“小哥哥,你们不会被什么骗子诓了吧?”